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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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理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本科生“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组织实施暂行办法
(2012年)
多学科综合点(大理科试验班)基地于2011年申报的本科生“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资助,资助年限为2012——2015年,资助总额为400万元。本项目的宗旨是依托我校理科学科齐全、师资优秀、生源素质好、科研实力强、、和高层次科研平台等综合优势,深入大理科模式的教学改革并推向更高层次,为热爱并愿意从事基础学科研究的本科生提供学科前沿的科研训练课题,使更多的学生得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拔尖人才后备队伍。
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的效益,规范基金的管理,将基地本科生课外科研活动的规模、质量、组织、管理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特制定以下组织实施暂行办法:
一.项目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牵头、主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的项目组织领导小组,制订有关政策、协调院系资源,考虑长远规划,争取获得持续资助。组织聘请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本科生课外科研课题的立项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的学术评价和审核。
2.学院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日常程序管理和各类文档材料的收集与管理。
二.项目实施方案
1.申请项目须经立项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程序。
2.2012年资助50项本科生课外科研课题,每个独立课题的资助额度为0.5万元。课题完成优秀的可追加资助0.5万元。
3.本次申请项目面向2009级和2010级理科强化班班学生。获得资助的学生主要利用课余、寒暑假和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时间完成项目内容。
2009级学生可结合毕业论文课题申请。
2010级学生在结题的同时,若因研究课题的需要进行延期或开设新课题,可再次申报本项基金资助。
4.项目的指导教师以本校教师为主,也可以为校外资深研究员。
5.2012年6月开始受理申请,2012年7月完成立项遴选,2013年2月中期检查,于2013年6月结题验收。
三.项目管理程序
1.立项遴选:
2012年7月,学生申请人与指导教师充分协商后,由学生填写“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必要的附件材料于7月15日前上交学院。
2012年7月,学院组织专家完成立项课题的遴选,公布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额度。学生可以自暑假开始项目的研究工作。
2.中期考核:
2013年2月,受资助的学生申请人填写书面中期报告材料,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上交学院审核、备案。
中期考核优秀者,学院将追加资助经费。不合格者,中止资助。
3.结题验收:
20013年6月15日前,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全体受助学生均要按时填写结题验收表格、提交研究报告,并要向专家组做15分钟左右的口头报告。
四.项目管理规定
1.指导教师和受助学生发表与受助课题研究内容有关的论文、参加学术活动等,应标注本项目基金资助。
2.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等研究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科研内容无关的开支(如餐费、通讯费等),不得挪作它用。
3.学院要注意收集基金发挥效益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论文发表、研究报告、学生获奖、科研活动剪影,以及其它社会效益、本科生能力提高的标志,等等。
五.申请表提交地点
鼓楼校区逸夫馆II-605,邹大维老师、司林敏老师,联系电话83686658
六.附件
1.立项申请表
2.中期检查表
3.结题验收表
4.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
5.财务处相关规定
附件四:“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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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